巴保协〔2011〕45号
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
第一次学生幼儿保险专业会议纪要
2011年7月13日下午, 在保险行业协会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学生幼儿保险专业会议,参加会议的有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赵军及银保部经理赵文霞、人保财产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何睿刚银及保部经理郭丽凤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席玉春及银保部经理高旭瑾、中华联财产保险公司业管部经理乔丽娜、泰康人寿保险公司银保部经理温晓庆、大地、都邦财产保险公司代表,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袁小英及全体成员,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副主任任金良主持了会议,现就会议内容纪要如下:
一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副主任任金良宣读了内保协〔2009〕88号《内蒙古自治区学生、幼儿保险业务自律公约》。
二、讨论了我市统一执行内保协〔2009〕88号文件相关事宜。
三、经研究决定:
(一)开展学生、幼儿保险业务的公司,其费率统一执行内保协〔2009〕88号《内蒙古自治区学生、幼儿保险业务自律公约》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。
(二)我市开展学生、幼儿保险业务的公司,在《内蒙古自治区学生、幼儿保险业务自律公约》的框架内,各公司可以自行拟定承保方案。
四、成立学生、幼儿保险自律执行小组
(一)执行小组成员
组长:任金良 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副主任
成员:郭丽凤 人保财险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银保部经理
高旭瑾 中国人寿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银保部经理
乔丽娜 中华财险巴彦淖尔中支公司业管部经理
温晓庆 泰康人寿巴彦淖尔中支公司银保部经理
赵文霞 新华人寿巴彦淖尔中支公司银保部经理
王艳丽 大地财险巴彦淖尔中支业管部工作人员
吕 燕 都邦财险巴彦淖尔中支业管部工作人员
(二)执行小组职责
1、负责对《内蒙古自治区学生、幼儿保险业务自律公约》的执行、监督。
2、负责对我市开展学生、幼儿保险业务的公司履行公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。
3、其他职责遵照《内蒙古自治区学生、幼儿保险业务自律公约》执行。
二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