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保险营销员违规被禁业2年

日期:2019-10-21来源:中国保险报

近日,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,因欺骗投保人、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,给予阳光人寿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王雅君禁止进入保险业2年的处罚。

行政处罚显示,经调查证明,2016年,王雅君向投保人销售阳光财富年金保险B款(分红型)、阳光人寿附加相伴年金保险(万能型)时,告知投保人产品期限为5年、承诺保单年收益5.5%,但产品实际期限为“至100周岁保单周年日”,保单收益为不确定。银保监会认为,不论投保人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王雅君欺骗投保人的事实清楚无误。

此外,2016年至2017年,投保人在购买上述两款保险产品时,王雅君向投保人赠送黄金和金币,该行为属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
银保监会认为,由于王雅君销售产品等行为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,本案除追究公司责任外,也应追究王雅君相应的责任。

针对上述事实,银保监会决定,因欺骗投保人,给予王雅君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的处罚;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,给予王雅君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的处罚。总计给予王雅君禁止进入保险业2年的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