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保行协第三次产险总经理峰会

日期:2011-07-18来源:巴彦淖尔保险行业协会

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三次产险公司总经理峰会纪要

 

        2011年7月8日下午, 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次产险公司总经理峰会,参加会议的有各产险公司总经理、行业协会秘书长袁小英及全体成员,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总经理阚玉山主持了会议,现就会议内容纪要如下:
        一、保险协会产险部副主任张玉珍通报了2011年第一次车险业务现场检查情况,要求各产险公司对于在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应及时进行整改,将整改报告于7月15日前以书面文件形式报送保险协会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袁小英秘书长讲了话
   (一)根据车险检查存在问题讲了三点意见:一是承保交强险可以不附购车发票;二是2吨以下货车,以行驶证使用性质为准,标明为“货用”、“货车”的车辆,必须按营运车承保,没有标明使用性质的,按实际使用性质承保;三是对于低速货车,各产险公司要统一口径,要求购车发票与实际车型相符,购车发票与实际车型不相符的,要按实际车型、吨位及对车辆的实际测量、车辆照片承保,不得将超过低速货车标准的车辆按低速货车承保。
   (二)针对上次产险峰会,交警大队翟明亮队长所作的关于保险公司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要“快处快赔快撤离”的讲话,我们进行了回访,翟队长对近期各公司处理现场的表现比较满意,希望各公司一定要继续做好“快处快赔快撤离”工作,力争按照翟队长的要求去做。对于各公司要求交警提供“快处快赔”案件“事故照片”、“处理意见书”的提议,我们正在与交警协调,各公司统计以下“快处快赔”案件数量,于本月15号前报送协会,协会集中与交警联系。
   (三)上午召开统计人员专门会议,要求各公司每月5号前报送报表,协会7号完成汇总报表,8号反馈各公司。对于不能按时报送报表的公司,第一次延误报送时间或出错的公司,协会在全行业通报批评,并反馈各公司总经理;第二次延误报送时间或出错的公司,协会将不予反馈当月汇总报表,并请该业务员出具书面错误原因说明,同时请该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反馈行协;第三次延误报送时间或出错的公司,行协3个月内只要求出错或迟报公司报送数据,但不反馈汇总数据,如有特殊原因,请该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后,经行业协会秘书长同意后方可回馈汇总表。此规定从下月执行。
   (四)网站报道工作,各公司要积极向协会网站报送稿件,经协会筛选,要把好的稿件向内蒙保险协会推选。
         三、共同讨论了目前司法环境对保险业的影响,大家一致认为:一是物价鉴定与保险公司报价差距很大;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对定损有争议时,司法部门会作出显失公平的责任认定;三是有时候伤残鉴中心会作不合法的评残;四是醉酒驾车造成事故的,司法部门判定保险公司承担责任。袁小英秘书长说:改变司法环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,我们要想办法慢慢沟通,适当时间与交警、法院进行协调。各公司要注意积累典型案例,集中向有关部门反映,逐步改善我们的司法环境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