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保协〔2011〕84号
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
第六次产险总经理峰会纪要
2011年11月9日下午, 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次产险总经理峰会,参加会议的有各产险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(代表)、保险协会秘书长袁小英及成员,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总经理李树学主持了会议,现就会议内容纪要如下:
一、传达学习有关文件
(一) 传达学习内保协〔2011〕155号文件《关于重申和明确“杜绝年末商业车险拆单行为”的紧急通知》;
(二)传达学习内蒙古保监局传真文件《关于对牧区口岸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险支持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》;
(三) 传达学习内保协〔2011〕179号文件《关于印发<内蒙古自治区非车险业务行业自律公约补充规定>的通知》;
(四)传达学习内保协〔2011〕140号文件《关于印发<内蒙古自治区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行业自律(2011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。
二、宣读了协会草拟的保险公司与伤残鉴定部门合作协议,并就合作协议各项条款进行了讨论,要求各公司认真审议该协议,提出修改意见,完善协议条款。
三、秘书长袁小英讲了话:
(一)向各位老总汇报了巴运公司截止2011年8月末在各产险公司的保费情况;
(二)就公司反应电销业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做了解答,因电销是总公司做业务,不受自律公约限制,所以,协会目前没有办法监管。
(三)个别公司提出车行业务不稳定,怀疑有的公司通过抬高手续费争取业务,经协会调查,不存在明显抬高手续费问题,客户流动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,这就要看公司营销工作是否到位,客户对服务是否满意,只有把售后工作做好了,客户满意了,才能留住客户,才能在竞争中取胜。
(四)轮值检查工作
1、汇报了旗县保险机构轮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,10月份协会到各旗县检查并指导轮值检查工作,各公司对此项工作比较认可,一致认为市场比较平稳,通过轮值检查,可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。
2、研究了临河地区轮值检查时间安排问题,一致同意从11月开始一家公司轮值一个月的提议。
(五)协会经多方努力,与巴彦淖尔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委员会(价格认证中心)协调,按照巴价综字〔2005〕88号文件:“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,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当地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证,价格认证中心在鉴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时,会同交警办案人员,通过当事人共同参与受损车物的勘验和调查,涉及保险的车物价格鉴证,由委托方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参加,被通知方不按时到场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影响勘验与鉴证工作。”提议各公司经常与价格认证中心取得联系,按照上述条款做好受损车物的勘验和调查工作。
(六)协会针对医管会议上各公司提出的问题,走访了各有关医院,就“受伤者住院挂床问题”、“发票不规范问题”等与院方进行了沟通,并制作了各公司、各医院的通讯录,便于沟通联系。
(七)关于“大吨小标”车辆问题与交警部门进行了协调,并达成一致: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对于“大吨小标”车辆一律不予下户,这样,从源头上控制此种车辆给保险行业带来风险隐患,同时也避客户因投保此种车辆与保险公司产生纠风。
四、研究分析了市场,大家一致认为,2011年已进入年末,今年市场比较平稳,没有严重违规违约扰乱市场行为。老总们表示:维护市场人人有责,抑制违约行为反弹,做好客户服务工作,为市场的良性循环共同努力。
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